
2024年4月25日-5月1日是第22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,是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,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,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而设立的全国性宣传活动,旨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,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,促进职业健康事业的发展。

职业性中毒
职业性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中使用或接触有毒物质时,由于防护不够,使一定量的毒物经呼吸道、皮肤或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器官或组织病变,重者可危及生命。
职业性中毒对人体的危害:
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:呼吸道、消化道、皮肤,生产性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后,会对人体的组织、器官产生毒物作用,甚至还会产生致突变化用、致癌作用、致畸形作用,还有一些毒物可能会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的某些病变,如神经精神系统病变(如神经衰弱综合症,多发性神经炎,中毒性脑病,中毒性精神病等)、呼吸系统病变(如支气管炎,哮喘,肺水肿,肺气肿等)、血液系统病变(白细胞减少或增多,再生障碍性贫血,高铁血红蛋白症,溶血性贫血等)、循环系统病变(心律失常,心肌病,肺原性心脏病等)、中毒性肝病、中毒性肾病等。
预防职业性中毒:
1.革新生产工艺、生产材料;
2.对于散发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,从革新工艺流程、采用新原料角度无法解决时,应尽可能密闭生产设备;
3.尽可能地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;
4.加强通风;
5.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等。
